2019年6月16日 星期日

不 理 人 死 活?

  反對《逃犯條例》的示威持續,佔路的群眾暫時退卻,但繼續有人發起「港鐵不合作運動」,用各種方式阻止列車運作,例如在車站內舉牌抗議、阻止列車關門、甚至不斷發虛假警報說有乘客情況危急,要叫救護車,要司機停開列車。星期四便有二十班車因為不合作運動而延誤,延誤時間由兩分鐘到二十分鐘。
  有朋友發短訊給我,顯得十分氣憤,皆因她要帶年老的媽媽去中環覆診,由於怕「佔領」造成中環金鐘交通擠塞,不敢搭的士,只好乘搭港鐵,但不幸遇上有人示威,不斷阻截車門關上,令列車不能開動,停了五分鐘,車廂內的人又很多,她的媽媽只能站着,搞得老人家情緒很差,而且「標晒冷汗」,嚇得朋友六神無主。等到列車員工解決了阻止車門關閉的示威者的問題,列車重新開動,又有人看見她媽媽不舒服讓座,老人家的情況才慢慢好轉。
  朋友問,為甚麼示威者只顧着表達自己的意見,不理會其他人的死活?
  她的問題我答不到。但讓我想起二O一四年佔領運動的一些往事。那次佔領,除了令到香港經濟停頓了一年,在七十九天佔領期間,也發生了不少悲慘的故事。其中的一個是眼科病人的故事。一位在旺角恒生大廈執業的眼科醫生說,他有一名病人患有青光眼。佔中期間,病人覺得不舒服,想去看醫生,但該診所就在佔旺區旁邊。附近的道路封閉,叫車去不到,病人免得過都不想去。那名病人有一天覺得眼睛不舒服,但不知道眼壓已經超高,以為遲些去看醫生也無所謂,結果其中的一隻眼睛就此失明了。
  如果沒有佔旺,他去到診所看醫生,醫生給他一些藥物降低眼壓,控制病情,他的眼應該可以保得住。這是一個很典型的「他人受損」的例子。
  示威者以極端手段抗爭,未知能否達到他們想要的目的,但肯定會令到其他原本不相干的第三者受損。示威者發起所謂的不合作運動,是想製造一些對政府、對社會大眾的干擾,甚至損害,藉此迫使政府讓步。
  究竟今次結局如何,此刻沒有人會知道。我只希望示威者盡量克制,將對其他人的損害減至最低。部份人行使個人自由的權利,其實無權侵擾其他人的自由,以至影響到其他人的性命。其實,他們在計劃行動的時候,已知道阻塞道路、阻塞公共交通會令到救護車輛不能通行,也會對一些急需看醫生的人,尤其是一些老年人,造成很大的影響。而阻礙港鐵運作,不見得對政府有阻嚇作用,卻為一般市民帶來很大不便。
  我從來不接受以正義目標去肯定一些不合法的阻礙行為。人人都說自己正義,無論是反對派或者建制派都亮出一個正義的目標,反對派的目標是爭取民主自由;建制派的目標則維持繁榮穩定。究竟那個目標的價值高一些,一時三刻講不清楚。但如果為了目標不擇手段,侵害其他人的自由,甚至置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不顧的話,這種社會並不是我們想要爭取的社會。


       盧 永 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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