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14日 星期四

可 免 則 免

      「買來有甚麼用呢?」我跟拿着一個藝術小擺設的朋友說 .... 店主即時怒睥我,並曉以大義:「小姐,不是甚麼都要有用的。」在人家的店裏,說這樣的話,抵鬧!
        只怪我為人實際,思想出世。所謂的「用」,不單是指有沒有實際用途,我常覺得,一切都不過是身外物吧了,於人生無用,不必囤積太多。遇到,欣賞過,那刻的愉悅已足夠,不一定要買,反正置於家裏某個角落,轉眼就忘了它的存在。那不如閒時到人家店舖看看摸摸算數,也沒有很大分別。
        生活還未至於是 Minimalism,只是雜念、雜物,可免則免。



         Esther W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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