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

延 禧 宮

       延禧宮為紫禁城內廷東六宮之一,位於東二長街東側。明朝永樂十八年(1420年)建成,初名「長壽宮」。明朝嘉靖十四年(1535年)更名為「延祺宮」。清朝更名為「延禧宮」,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重修。嘉慶七年又重修。
       明朝、清朝,延禧宮均為妃嬪所居,清朝道光帝的恬嬪、成貴人曾在延禧宮居住。
       延禧宮正殿前檐掛有「延禧宮」陡匾。乾隆六年(1741年),乾隆帝命依照永壽宮陡匾的式樣,製作十一面匾額,並親自題寫,分別掛在東六宮、西六宮除永壽宮之外的其他十一宮的正殿。乾隆帝還下諭旨:「自掛之後,至千萬年,不可擅動,即或妃嬪移住別宮,亦不可帶往更換。」
       延禧宮原來和東六宮其他五宮的建築格局相同,為前、後兩進院,前院正殿五間,黃琉璃瓦歇山頂,室內懸掛乾隆帝御筆匾曰「慎贊徽音」。年節時,東壁懸掛乾隆帝《聖制曹後重農贊》,西壁懸掛《曹後重農圖》。正殿前有東、西配殿各三間。後院正殿五間,也有東、西配殿各三間,均為黃琉璃瓦硬山頂。
       延禧宮是蒼震門內西行南向的首座宮院,由於蒼震門是宮內太監和匠役勤雜人等進出內廷的唯一通道,故關防並不嚴密。明朝、清朝,此處多次失火。道光十二年(1832年),延禧宮又發生大火,火是由廚房所在的東配殿最南側的爐灶引起,延燒至整個延禧宮的宮院。清朝道光二十五年(1845年)延禧宮發生火災,燒毀正殿、後殿以及東西配殿等建築共25間,僅餘宮門。火災後重修。咸豐五年(1855年)火災後又修。同治十一年(1872年)曾經提議復建延禧宮,但未實現。
       宣統元年(1909年),在延禧宮正殿原址動工興建一座三層西洋式建築「水殿」。水殿四周為水池,引玉泉山之水環繞。水殿的主樓每層九間,底層東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當中各開一門,四周環有圍廊。主樓四角各接三層六角亭一座,底層各開兩門,分別和主樓、迴廊相通。《清宮詞》、《清稗史》記載,水殿以銅作棟,以玻璃為牆,牆的夾層中置水養魚,底層地板為玻璃制,可透過地板見到池中游魚嬉戲、荷藻參差。隆裕太后為其題匾額曰「靈沼軒」,俗稱「水晶宮」。
       實際上,該殿全部構架均為鐵鑄,殿內四根蟠龍紋柱也是用鑄鐵鍛造。整座建築大多採用漢白玉砌成,很少用磚,外牆雕花,內牆貼白色及花色瓷磚。由於國庫空虛,水晶宮直到宣統三年(1911年)冬尚未完工,隨後被迫停建。宣統二年六月(1910年),隆裕太后還曾經下令西苑電燈公所為延禧宮安裝電暖爐、電風扇並且添安電燈。
       1917 年張勳復辟時,延禧宮北部被直系軍隊的飛機投炸彈炸毀。
       1931 年,故宮博物院將延禧宮改建為文物庫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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