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大宣布訂立港版《國安法》,投入重量級的政治炸彈。由中央代立《國安法》惹起社會高度關注,反對派更加全力出動表示反對,然而,在社會上造成的效應卻出乎意料地少,支持立法的街站,竟然見到不少市民主動簽名聯署。
中央代立港版《國安法》,在政治上的震撼比廿三條立法更大,因為條文很可能比香港自行立法更辣;同時,這是中央在回歸後首度在香港頒布全國性法律,有先例作用。過去,社會普遍對中央行使相關條文的權力有所保留,現時,支持立法有蓋過反對立法的聲勢,這可從主流報章的社論反映,同樣,建制和政府的宣傳推廣,步伐和力度都一改這年來的積弱。
《國安法》出來有這樣的輿論效果,背後有策略上的成功,譬如事前的氣氛營造,最主要是大環境的改變。很多對立法不抗拒或支持的人,其中最大論據是過去一年社會運動帶來的衝擊。以往,市民不贊同立法,很直接就是覺得生活好端端的,有甚麼需要立法呢?既然對立法有疑慮,又看不到好處,自然都站到反對一方。現時大家經歷差不多一年的動盪,見到疫情稍斂,堵路等情況又再出現,立法會長期被癱瘓,都擔心經濟難以復甦,於是希望立法能把社會重納正軌。兩者相衡,對立法的抗拒大減,支持者更加覺得理宜氣壯。
相反,今次反對立法的聲音,暫時表現疲弱,無論是理據、文宣設計以至數量,都與回歸以來幾次大型反對浪潮相差甚遠。出現這個現象最直接的解釋,是立法來得太快,迅雷不及掩耳。過去有人說社會運動都是群眾自發,但從現時情況顯示,若沒有足夠的力量帶頭和投入資源,自發性的根本很難成型。
沒有組織和龐大資源下,反對者的論據同樣顯得乏力,來來去去都是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,違反人權的懸劍等,甚至拋出應該讓香港立廿三條的說法。有政論作家形容這個情況是「輿論疲勞」,即是從論據和情感動員上都因為一年來不斷「去到盡」,已經無法再就立法大動作升級應對,甚至連維持都舉步維艱。
在逃犯條例修訂中,反對者把條例形容為送中,發動起來的做法包括起底、打人、破壞港鐵,甚至霸佔大學,這些極端行為在運動末段開始被警方成功壓制,變成強弩之末。同樣,在街頭衝突最激烈的時間,反對陣營傳出太子站打死人等非常極端,真實性成疑的文宣,令受眾思想上受到極有的刺激。當受眾在長年的精神激盪變得思想疲累不堪下,現在要再動員他們出來,還有甚麼再刺激一點的招數呢?
本地法律界是反修例的核心力量,對中央立法當然抗拒更大。元老級人物如李柱銘近日就頻頻接受訪問,期望以當日參與《基本法》起草經歷和法律觀點作出反對。過去,不少市民無論政見,對李柱銘都有一點尊重,皆因他經常站在道德高地。在大陸強勢收回主權時,他曾說我就算不同意你的觀點,都會誓死捍衞你發言的權利。然而,在過去一年的社會暴力中,他顯然無法做得到,他對暴力的沉默,讓人懷疑一日他如果當政,是否一樣會對異見者「專政」。這種漠視法紀,以政治先行的表態,也是法律界在至今無法推高反對聲浪的原因。
過去一年的暴力反對浪潮,無疑為中央立法提供了合法化基礎,反對派至今為止,顯然無法打破不少人亂極思定的想法。然而政論作家覺得,反對力量非常擅於把握機會製造輿論,現今的弱勢多少源自長期全力動員產生的輿論疲勞,同樣是因為立法來得太快,又冇時間組織防禦,所以當他們定過神來,攻守形勢又未必會一樣。
吳 順 目《星島日報》「拆破傳媒術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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