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去了京城一趟,在一次的宴會上,同席的有幾位國營事業單位高層,我見到其中一位的名片上有「紀委書記」的稱號,我有點好奇,就問他有關稱號的由來。他解釋,他是單位內的紀委書記,是兼任性質,他原來的專業工作繼續做,紀委工作大約佔他一、兩成的時間。原來,按內地規定,中央及地方紀委和監察部會到各部門及國營企業單位調查巡視,另外要求單位自行委派人員擔任紀委進行內部監察。我問他們紀委有甚麼工作要做,他們說主要調查具名的內部投訴,一般匿名的投訴,就不會去調查。另一位也有參與單位內紀委工作的國營事業單位高層說,凡有幹部升遷的時候,匿名投訴就會特別多,而當中大約有四、五成的舉報都是誣告,所以他們對匿名投訴,一般不會處理,實名舉報就要正視。
席間又有人提到八項規定帶來的流弊。其中一位高層提到其單位的內部規定,一年內不可以因私離境旅遊超過一次。
正當他們講得興高采烈,大談八項規定有副作用之時,我忽然插話問,「究竟八項規定有沒有用呢?」我原本以他們會有負面的答案,但誰知大家卻異口同聲地說:「有用!」
幾個國營事業單位高層都話,自從二○一二年十二月,中央政治提出八項規定之後,政府部門、國營企業、事業單位上上下下都廉潔了很多,很多過去的灰色地帶行為,都沒再做,以免出事。總體而言,效果很好,扭正歪風。
香港人比較不了解或者不重視內地的八項規定,認為只是門面工夫。聞說有一位香港富豪到了北京,請了一名部長到高級酒家吃飯,部長去到酒家,才知道富豪包了一間房,部長堅決拒絕入房,說這種招待太豪奢,違反了國家規定,堅持要坐在大堂,結果富豪與部長就在人來人往的大堂中吃飯。富豪當然很不習慣,而那位部長卻處之泰然。
我曾問過幾個香港的人大政協,問他們八項規定的具體內容是甚麼?大多人都答不出來。不妨講講八項規定是甚麼。(1)要改進調查研究,領導幹部要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,但不安排群眾迎送,不安排宴請。(2)要精簡會議活動,切實改進會風,開短會、講短話,力戒空話、套話。(3)要精簡文件簡報,切實改進文風。(4)要規範出國訪問活動,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,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。(5)要改進警衞工作,減少交通管制,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。(6)要改進新聞報道,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、新聞價值、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,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、字數、時長。(7)要嚴格文稿發表,除中央統一安排外,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,不題詞、題字。(8)要厲行勤儉節約,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。
八項規定當中,第八項的勤儉節約最重要,中央很多廉政的要求,都是由這裏衍生出來。很多香港人對國內有眾多批評,但當你多回內地走走,就會發現,內地正改善中。
盧 永 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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