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

做 真 實 的 人

        有這樣一種人,別人很難猜想其想法,往往什麼想法都留在心裡,不習慣于表達,包括情緒和情感,不會主動表露出來,也不會輕易提及,無論好壞,總是一副波瀾不驚的樣子,諸如對一個機會的態度,對朋友之間的情感或矛盾。
        一些個人的事情,別人只能看到他在做什麼,而無法知曉他想做什麼。這是否一種病態的自我保護呢? 如果自己覺得舒服和合適,是否有必要改變呢?
 
        一個人之所以能夠主動表達自己的想法與需要,是因為他對於積極回應的良好預期,這種預期來源於無數次的積極經歷。每一次被拒絕的經歷,都會喚起種種羞愧、窘迫、丟臉的體驗,出於趨樂避苦的本性,人害怕再去體驗那些痛苦的感受,於是,含蓄的隱晦的表達成為了一種防禦性的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 但這種防禦性做法的不足之處,是容易令對方誤解,所以無法正確的顯示一個人的真實需要,這往往成為關係衝突的來源。

 
        一個敢於表現真實自己的人,是心理健康程度較高的人,這些人往往較自信,對被拒絕時的免疫力更強。這種免疫力來源於大量積極經驗的支撐,他們是屬於那些心理彈性較高的人。
        當一個人產生了即使被拒絕,也沒多麼痛苦的感覺之後 ( 這是一種帶有積極體驗的理性感知,並非僅僅只是理性的認識 ),才會更有勇氣去表達真實的自己,而這往往成為良性循環的開始。
 
        畢竟,一個真實的人是受人尊敬與喜愛的。

1 則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