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29日 星期日

只 說 三 分

Say not all that you know,
believe not all that you hear.

        你所知道的不要全說,你所聽到的不要全信。

        這是做人最簡單的道理,長輩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告誡我,逢人只說三分話,可是,直率簡單的我並沒有聽進去,常常犯規說過了頭。
        一向做人我行我素,想說就說,想笑就笑,想哭就哭,想吃就吃,反正就是直接表達,活脫脫一個嬰兒的個性。結果呢?出來社會吃了不少苦頭,要不是遇到很多包容我的好人,情況會很糟。
        後來,我學會了圓滑一點做人,人際關係開始變好了,變得車見車載,大人小孩見了都愛。我才終於明白,說謊固然不對,但美麗善意的謊言有時候是必須的;別人問你問題,不說話是不禮貌的,但開腔的時候可以不必全說;別人告訴你的事情,聽聽就好,不要散播,也不必全信.....這樣做人就對了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做人不必刻意逢迎,也無須勉強自己,就最舒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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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曾聽說:順天意做人,逆本性做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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