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30日 星期三

公 義 旗

        天水圍泥頭山風波,又成了政客做騷的舞台。李卓人繼上一回穿起大紅戰衣在泥頭山地盤外做了一場駡警大龍鳳,這天又夥同土地正義聯盟及工黨成員來到金鐘,發動第二波「以泥還泥」行動,帶同百包泥頭及建築廢料到政府總部前傾倒,堆砌成一座「小泥頭山」以示抗議。
        本來政客玩甚麼行為藝術,我們市民沒興趣關注,但示威者倒泥時,警方多次警告他們或觸犯《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》,會被檢控,但他們一於懶理,搶完鏡曝完光便施施然離去,要路政署安排工人及夾斗車清走示威泥頭山,完全無視法紀。一場爛騷,原來又是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來埋尾。
        搞環保的帶頭破壞環境,立法的議員帶頭犯法,還以損害市民來為民請命,他們跟泥頭山主人,根本就是五十步笑百步。
        平日我們丟一塊垃圾、抽一根煙,罰款是 1,500 大元;家裏裝修、換傢俬,要自掏腰包找搬運工人搬走舊廢物,因為非法傾倒建築廢料的最高罰款是 20 萬元和監禁六個月。然而,只要舉起公義旗幟,你就可以置身法外,在警察面前倒完垃圾還可以拍拍屁股走人,只差一句:吹咩?
        公義旗真的很管用,早前在大圍火車站,就見過有人在站內拿著大聲公大叫「反高鐵」並派傳單。公義之旗一舉起,全世界投降,連港鐵職員都只敢遠觀,更別說驅趕了。
試想想,如果普通蟻民如你我,拿個大聲公在地鐵月台叫囂,你道會有甚麼下場?又想想,如果有天我把要丟掉的梳化棄在政總門前,你道又會有甚麼下場?讓少數人無法無天,大部分人循規蹈矩,結果只會有一個,就是養出奸邪,激起民憤。


        屈 穎 妍

2 則留言:

  1. 風氣如此,小市民可以???

    回覆刪除
  2. 無辦法,個個都想做亂世英雄!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