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

反 智

        過去多場大學畢業禮上,連續有畢業生作出舉黃傘、噓嘉賓等令與會者尷尬的行為,卻沒人阻止,校方不敢,同學不敢,嘉賓(除了馬時亨)更不敢。直至最近浸大畢業禮上,校長陳新滋成為第一個說不的人。他並非「梁粉」,他曾為了爭取李惠利用地而與政府打對台,他說出大學校長應說的話:大學畢業典禮是莊嚴的儀式,請學生自重。

        同學唸了四年大學,難得盼望到有父母、校方和嘉賓濟濟一堂的畢業典禮,屬於一生難以磨滅的回憶,為何這一小撮同學,這麼自私搞垮屬於大家的畢業典禮?他們有否考慮過別人的感受?當有學生以噓聲侮辱嘉賓,為何校方不加阻止?嘉賓是你邀請而來的,你竟然可以坐視不理?

        學生 Vincent 在浸大畢業禮中舉黃傘,陳新滋叫停,向嘉賓道歉等尷尬場面,但他反指陳新滋缺乏校長應有氣度。Vincent 弟弟,你實在沒有資格拿大學畢業證書。

        浸大是培養你成才的母校,你沒有感恩的心,一味自我中心,騎劫屬於所有同學的畢業典禮,把它變成你做騷的舞台。出事後,你卸責。


        如果你不贊同畢業典禮的形式,大可缺席。正如導演活地阿倫即使獲獎,也不出席奧斯卡,或存在主義大師沙特獲諾貝爾文學獎而缺席頒獎典禮一樣。毋須透過「損人」來「揚己」。若要表達撐佔中,你們已霸佔了中環和旺角等街道,為何仍不斷掠奪公眾的空間、扭曲屬於集體的回憶,來凸顯你們自己?

        為何政治凌駕一切?只要高舉「真普選」之名,就霸路偷電、破壞秩序,侮辱人?

        姑息,只會讓反智的大學生更任意妄為。恐懼,噤聲,只會令歪理橫行。是時候叫停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潘 麗 瓊

        何鐵頭律師話:「你對法治精神認識太敷淺,法治精神不是盲目服從法律……」

        他說到這裏,就有幾個大漢衝入來,用筷子仆佢頭、篤佢塊臉。何捉住打佢個人,向警察大叫:「拉佢呀,佢打人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警察望一望不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何鐵頭話:「點解唔拉佢,佢打我,佢犯法,你要維持香港法治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警員話:「何律師,你的法治精神太敷淺,佢雖然係打人,但係,我不一定盲從法律、因為佢打的人是你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林 超 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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