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16日 星期五

突 然 要 寫 稿

       曾經有一些稿的寫成經過,非常深刻,事後都覺得有點匪夷所思。
  有一天,步下港鐵,忽然接到老編電話,欠稿一篇。
  那時候,人在商場,沒有紙,沒有電腦,連筆都沒有。三十分鐘後就截稿,我二話不說,衝入 Starbuck 找地方寫稿,正臨近考試季節,每張枱都給學生霸佔,我衝向一個低頭溫習的學生說,可否給我一張紙,他望一望我,似曾相識,不是壞人,就在筆記簿裏,撕兩張紙給我,連原子筆都借我。
  Starbuck 人滿,就轉移陣地去美心快餐,連咖啡也沒有時間叫,在兩個人中間,攝入坐位,低頭就寫稿。
  寫稿動作太大,有點似鬼上身,別人都不敢接近。十五分鐘,稿寫好,稿紙攤開、拿起電話,為稿件拍照,佔了大半張枱,無人干涉,成功傳送,順利交稿。
  再步出美心,行過 Starbuck 交還原子筆,多謝他助我交稿,他見我寫滿兩張單行紙,連聲驚歎,幾乎想擁有原稿留念。
  橫衝直撞,一篇稿寫成,借紙兼借筆的,讓座位的,無一不成,短時間高速完成一件事,充滿快感,那是一種氣場,令四圍所有陌生人都幫助你完成大業,好多稿都是這樣交出來的。

       
林 超 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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