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

事 不 過 七 天

現今傳訊之快,管你是 - - 吸毒、遊行、倒冰水、盛女、沒女、馬航悲劇,還是 M 記過期肉事件……一星期,或兩星期後,都忘得一乾二淨。
說到底,「忘記」是人類一個最重要的機能,至少可以除掉哀傷,所有的痛,即使沒有解藥,仍可以用時間治療。
只是有些大事大非,應該記久一點吧?對嗎?再說,這個七天就將你治瘉的解藥,到底是福?還是禍?

2 則留言:

  1. 是福不是禍,是禍躲不過;寒天飲冷水,冷暖自家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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