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

不 知 何 時

        香港墳場已到了容積極限,難聽一點,就是香港人「死無葬身之地」,香港情況特殊,火葬已成為大潮流,並不奇怪,令香港以外的朋友難以明白的是,香港骨灰也無處擺放,比較地點方便的骨灰龕場(如沙田排頭村外面的寶福山)的骨灰位供不應求,價格年年上升,升幅高於樓價,於是違法骨灰龕乘時而興。特區政府本來有兩個辦法可以增加骨灰龕的供應量,紓解民怨的,就是:--
(一)在十八區分別設立公營骨灰龕,但每一區都有 Nimbyism,區議會一概反對;
(二)修訂法例,規範私營骨灰龕,放寬一些工業大廈的「改變土地用途」,讓整幢工業大廈可申請改變用途。
        但上屆立法會因修訂醫委會改例遇上瘋狂拉布,骨灰龕條例被迫陪葬,不知何時方有機會重見天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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