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6月9日 星期二

麻 雀 學 校

提起麻雀館,相信很多人都會有三山五嶽、烏煙瘴氣等印象,但其實麻雀館不單是一個提供娛樂的地方,更加是一種本地獨有的文化,而箇中的故事,則要追溯至 30 年代,當年仍是一名賣雞商人的林坤,在夢見鷄鳴報喜後中了馬票,間接造就了麻雀館的出現。

那時大約是 30 年代,中了馬票後,林坤用了這 HK$105 開了一間士多,打算兼賣紅、綠豆沙糖水和一些小食,想不到愈來愈多街坊幫襯,由於當時娛樂的選擇不多,街坊沒有地方消遣,所以很多都會來士多租麻雀打,由於當時的麻雀大多是竹製,相對容易損壞,因此街坊都會自發性地留下少許貼士,用作修補麻雀,慢慢形成了後來麻雀館『抽水』、『水份』等規矩,後來,愈來愈多街坊會來士多打麻雀,所以便由一間士多,變成了一間麻雀店,再變成日後的麻雀館。

基本上,雀館的生意就是一盤抽水生意,靠抽客人的水賺錢,每台客抽百分之五。

大約在 1930 年,「阿雞」林坤在廟街開了間「雞記士多」,初時賣綠豆沙,後來聚了班街坊來打麻雀,每台贏的錢抽兩個仙放入「水箱」給阿雞。

雞記雀館由此而來,現在抽水百分之五,每間雀館依然在牆上安了個透明的「水箱」,贏錢的客人每完一局便放錢入箱。若以持牌為起點,這樣一盤抽水生意雞記維持了 60 年有多。雞記由士多成為全港首間持牌的雀館,源於 1956 年時,港英政府發了 144 個牌照(剛好是一副麻雀的數量)給窮人有娛樂的權利,又不想鼓吹賭博,於是在牌照上寫「麻雀學校」(MAHJONG SCHOOL),水箱那些錢都是在交學費。

林坤後來都在吸鴉片,生意由妻子打理,還買了「雞記農場」,後來雞記的生意交給次子「細雞」林國強,擴張至觀塘、新莆崗、九龍城也有分店,林國強也因此被稱為「雞叔」。

雞叔的兒子倒沒有一個「雞」字,林偉森本來做廣告,十年前雞叔身體開始轉差,他回來打理雞記,把父親當成廣告客戶,推行一堆 projects,例如 4 間分店搬了舖、店內的流程現代化(換 LED 燈、自動麻雀台等),其中一個計畫就是為雞記出一本書。

林家和資深傳媒人查小欣相熟,6 年前找了她訪問雞叔和雞嬸,以及林家過去一些朋友,集結成《雞鳴報喜》一書。書裡主要寫林家的家族史,富娛樂性的可算是雞叔遇上查查舞皇后之往事。比較實用性的,該是員工福利部分。

以一間 23 張台的雀館為例,約莫有 60 多個員工,每日最少 40 人上班,每日 12 至 12 上班,包括兩小時食飯和休息,由於長工時,以前每上三日班放一日假,現已改為每上兩日班放一日假。打開門做生意,來的客人無法預測,雀館裡的分工特別有序,平均計是 2 個員工看守一張台。以下是一間雀館的職位:

頭排(經理):站在店中央位置,一眼關七,如球場上的球證
副排(副經理):經理的助手,責任如旁證
單位(區域經理):服務和監察左近兩至三張台
櫃面(收銀):現金收支、派牌仔
水袋:揹一個「水袋」為客人「唱錢」和「收水」
檯面(穿制服的戥腳):落場陪客打牌,讓客人齊腳開台
圍場(不穿制服的戥腳):屬於特約客戶,落場與客打牌,輸贏和公司分成。
後生(跑腿):負責買零食,代​​客交水電費、買餸等
女工(茶水):招呼客人、斟茶遞水

行規是每日盈利只有六成歸老闆,其餘四成分派給員工,老總(經理)可分 2 至 3 份,負責跑腿的後生則分半份。

生意好壞要看區份和客人類別,油尖旺區大客和遊客較多,分得花紅自然也較多,做街坊生意的新莆崗為例,每月一份花紅約 7000 元,主管級底薪連花紅可能月入 4 至 5 萬元,女工月入約 2 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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